西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廢止5個政策性文件
2021-09-09 來源:西藏交通廳 

  經我廳研究,決定廢止《西藏自治區(qū)公路工程項目施工招標合理定價評審抽取法實施辦法》(藏交發(fā)〔2014〕410號)、《西藏自治區(qū)公路工程邀請招標規(guī)定》(藏交發(fā)〔2015〕39號)、《西藏自治區(qū)公路建設項目尾工工程管理辦法(試行)》(藏交發(fā)〔2015〕778號)、《西藏自治區(qū)重點公路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關鍵工作流程》(藏交發(fā)〔2020〕363號)、《關于公路建設招標和項目管理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藏交發(fā)〔2020〕216號)5個政策性文件。

  以上文件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予以廢止。

   

   

  西藏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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