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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萬交通違法人納入社會征信系統(tǒng)
2015-09-10 
        深圳商報訊(記者鄭思)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獲悉,繼首批3052名行人,因闖紅燈逾期不繳款行為最先納入個人征信后,根據(jù)《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第二批因“一年內(nèi)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受到五次以上罰款處罰的”等原因,全市共29586人被納入個人征信。

        我市市民的征信記錄將會對考駕照、駕駛證相關業(yè)務辦理產(chǎn)生影響,進而影響小汽車搖號申請,以后還會對居住證辦理產(chǎn)生影響。隨著信用系統(tǒng)在教育、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銀行、保險等諸多行業(yè)的不斷深化和完善,這些失信的交通違法者將在就業(yè)、貸款等方面受到影響。

        交警首批合作的前海征信將依托征信平臺,對失信的交通違法者進行一系列信用懲戒,其中包括提高車險、意外險等投保、理賠門檻,限制貸款金額,貸款流程更加復雜,限制投資、理財?shù)冉鹑趹脠鼍啊?br />
        (鄭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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