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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鐵路局拒配合巡視被通報11名高管遭處分(二)
2015-08-11 
        原標題:鄭州鐵路局拒配合巡視被通報11名高管遭處分

        二、問題及教訓

        上述問題是典型的不守紀律和規(guī)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行為,教訓十分深刻。

        1.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不以為然。中央八項規(guī)定出臺以后,總公司黨組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制度和規(guī)定,但鄭州鐵路局紀律觀念淡薄,態(tài)度不端正,行動不堅決,執(zhí)行不到位。這說明一些人存在慣性思維,認為只要不裝腰包就沒事,吃點喝點不是問題,對紀律的嚴肅性缺乏應有的認識。鄭州鐵路局發(fā)生的問題絕非個別,也不是短期內形成的。扭轉這種局面,必須嚴格按照黨規(guī)黨紀嚴肅處理頂風違紀、不以為然的行為。

        2.嚴重缺乏政治意識和規(guī)矩意識,弄虛作假。作為一名黨員干部,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講真話、講實話,這是最起碼的要求。鄭州鐵路局辦公室相關人員為掩蓋公款送禮品、超標準招待的事實,賬目造假,已是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對中央巡視組工作不配合,是違反紀律、不講政治規(guī)矩的表現(xiàn),問題性質更為嚴重。

        3.“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監(jiān)管缺失。鄭州鐵路局業(yè)務招待日常管理混亂,接待流程沒有嚴格的約束,程序不嚴密,審批不嚴格,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在落實上基本流于形式。作為責任主體的黨政組織和監(jiān)督主體的紀檢監(jiān)察組織,沒有及時發(fā)現(xiàn)和糾正問題,是嚴重失職??偣军h組將對有關領導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本文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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