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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賬本頻出錯意欲何為?
2015-08-03 
        在高速公路收費站頻頻曬出巨虧賬本,擬延長收費年限的背景下,廣東高速在審計中被查出超過12億元的計算漏洞,顯得格外刺眼。據(jù)廣東省審計廳廳長何麗娟日前透露,在高速公路項目竣工決算審計方面,該廳對70個施工標段的建安工程費用及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費、監(jiān)理費等進行了抽查,發(fā)現(xiàn)建設單位多計工程建設成本9.06億元。

        這多出來的成本,是高速公路方面統(tǒng)計失誤,還是故意算錯?難免令人浮想聯(lián)翩。

        廣東高速公路最近屢陷“糊涂賬門”。因統(tǒng)計錯誤,今年6月份,省交通運輸廳先后公布了兩次收費公路統(tǒng)計公報,統(tǒng)計數(shù)額前后相差超過了30億元,問題出在運營管理支出一項,首份公報中統(tǒng)計為106億元,而后更正為72.9億元。而今,工程建設成本又成了數(shù)額最大的漏洞,冒出9.06億元,教人大跌眼鏡。

        統(tǒng)計公報也罷,項目竣工決算也好,都是非常嚴謹?shù)?,甚至于需要層層把關簽字。所以,如果將“糊涂賬”一概歸結為算錯了,是難以令人信服的。

        在當前的語境中,高速公路建設成本被多計,以及運營管理費用支出被多計,意味著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可以據(jù)此提出延長收費年限。如果不是被審計出來或者核實出來,多計的9.06億元建設成本和30多億元的運營管理支出,注定是要靠延長收費來“彌補”的,最終是肥了高速公路的建設和管理單位,而侵蝕了百姓的利益。從這個方面說,高速公路的“糊涂賬”既是有關單位的經(jīng)濟問題,也是關涉大眾利益的社會公共問題。因此,對“糊涂賬”有著徹查的必要。

        對涉及公共利益的負面問題,理當以最大的惡意來揣度,正像廣州市社科院高級研究員彭澎所質疑的:對于多計的建設成本,應該問責相關責任人,“這多出來的費用,是因為貪污腐敗,還是被挪作他用,或是其他原因,應該進行追責”。確實,公路建設領域,乃是貪腐多發(fā)之地,建設成本動輒冒出9億多元,有必要徹查其中是否有利益輸送或者交換。而即便沒有貪腐嵌于其中,多計建設成本也嚴重損傷了有關部門的公信力,需要給“糊涂賬”一個公開的交代,到底是怎樣錯的。

        據(jù)悉,我國《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正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修訂稿擬規(guī)定,高速公路實行統(tǒng)借統(tǒng)還,不再規(guī)定具體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債務的原則,以該路網(wǎng)實際償債期為準確定收費期限。理論上,這是一個不錯的制度設計。然而,當高速公路巨虧的“糊涂賬”頻頻呈現(xiàn),民眾又如何能夠相信和接受高速公路管理單位公布的償債期?沒有一本公開透明的明白賬作基礎,高速公路收費無論如何調整,都會是備受質疑的社會矛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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