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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廂內吃東西最高罰款500元南昌軌道交通條例征求意見
2015-06-21 
    中國江西網(wǎng)訊

   記者

   王樊

   報道:“禁止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品、攬客拉客;攜帶寵物、家禽等動物乘車,殘疾人攜帶有識別標志的助殘犬除外;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在車廂內進食等。”

   21日,記者從南昌市法制辦獲悉,《南昌市軌道交通條例(征求意見稿)》目前正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6月30日前如對征求意見稿有修改意見,可通過信函方式寄至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北五樓南昌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立法處(郵政編碼:330038);或發(fā)送電子郵件至lifachu@163.com。

   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

   違規(guī)攜帶寵物最高罰500元助殘犬除外

   根據(jù)《條例》,在軌道交通設施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

   1、攔截列車;

   2、強行上下車;

   3、攀爬或者跨越圍墻、護欄、護網(wǎng)、閘機;

   4、擅自進入軌道、隧道等禁止進入的區(qū)域;

   5、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和放射性、腐蝕性的危險品及其他違禁品乘車;

   違反上述1至5項規(guī)定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有權對行為人進行勸阻和制止,并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6、擅自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放雜物、散發(fā)宣傳品或者從事銷售活動;

   7、乞討、賣藝、收撿廢舊物品、攬客拉客;

   8、使用滑輪鞋、滑板乘車;

   9、攜帶自行車等交通工具乘車;

   10、攜帶充氣氣球、外表尖銳等易損傷他人的物品或者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的物品乘車;

   11、攜帶寵物、家禽等動物乘車,殘疾人攜帶有識別標志的助殘犬除外;

   12、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

   13、刻畫、涂寫,擅自張貼、懸掛物品;

   14、躺臥、踩踏座椅,表演歌舞;

   15、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吐、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16、在車廂內進食;

   違反上述第6至第16項規(guī)定的,由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7、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為。

   軌道交通票價實行政府定價

   運行中發(fā)生故障乘客有權原價退票

   根據(jù)《條例》,軌道交通票價依法實行政府定價,票價的確定和調整應當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市價格部門應當對軌道交通票價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軌道交通運行過程中發(fā)生故障而無法及時恢復運行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組織乘客疏散和換乘,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協(xié)調。乘客有權持有效車票要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按照原票價退還票款。

   冒用他人證件乘車最高罰10倍

   根據(jù)《條例》,乘客應當持有效車票或者本人有效證件乘車,持單程票的乘客在出站時應當將車票交還。乘客越站乘車的,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

   乘客無票或者持無效車票乘車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按照線網(wǎng)最高票價補收票款;乘客冒用他人乘車證件乘坐列車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加收線網(wǎng)最高票價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乘客持偽造證件乘坐列車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可以加收線網(wǎng)最高票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票款。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違反相關規(guī)定亦有處罰

   根據(jù)《條例》,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下列規(guī)定予以處罰:

   (一)違反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未按照要求向乘客提供信息服務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違反第三十條規(guī)定,未按照國家有關標準設置、維護軌道交通運營服務標志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違反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安排未經考核合格的駕駛、調度等崗位工作人員上崗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四)違反第四十條規(guī)定,未設置和維護軌道交通設施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五)違反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未開展日常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六)違反第五十條規(guī)定,停止線路運營或者部分路段運營未及時疏散乘客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此外,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建設、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列車內設置攜帶嬰幼兒的乘客專座

   根據(jù)《條例》,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車環(huán)境,無障礙設施完好、暢通,在列車內為老、弱、并殘、孕和攜帶嬰幼兒的乘客設置專座。

   注

   《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地鐵、輕軌、有軌電車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tǒng)。

   作者:王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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