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福州專車司機質疑滴滴額外收1元保費
2015-03-22 
        近日,福州有不少滴滴專車司機向東南快報記者反映,滴滴專車平臺在每完成一次訂單后,除了收取正常20%的服務費外,還要額外收取1元錢保費,司機們對此表示不解,認為是“霸王條款”。

        ????“滴滴專車的車子來自租車公司,司機來自勞務公司,車子和司機都已經(jīng)有保險了。”滴滴專車司機徐師傅稱,一份訂單收取1元錢作為保費,一天如果有20單的話,一個月按30天計算,一年就是7200元。這么高額的保費令他感到不可思議。

        ????對此,東南快報記者采訪了滴滴專車公關部華南區(qū)高級公關經(jīng)理李玫。

        ????她告訴記者,根據(jù)滴滴專車平臺、乘客、租車公司、勞務公司依法簽訂的四方協(xié)議,司機自愿加入、費用透明?!耙辉X是各方共識,平臺并不從中獲利,完全不存在什么霸王條款之說?!?br />
        ????李玫稱,在滴滴專車的服務過程中出現(xiàn)事故,如果是車輛責任,則由租賃車公司及車輛保險來賠付;如果是駕駛員責任,則由勞務公司來賠付。而如果超出賠付范圍和金額,就會由平臺自有的“基金池”來賠付。前期滴滴專車平臺投入100萬人民幣保底資金,每次訂單服務后再從服務費中投入1元。

        ????“根據(jù)四方協(xié)議,乘客支付的費用,在滴滴專車平臺、勞務公司、租車公司之間,按照相應的比例和其他約定條件進行分配。”李玫還稱,滴滴專車并未向司機收取20%的服務費。

        ????不過,昨日東南快報記者就此回訪了一些滴滴專車司機,提及是否協(xié)議上有注明相關的條款時,他們表示對協(xié)議上的內容并不十分清楚。

        ????福建名仕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元強告訴記者,遇到此類事情,如果司機和專車平臺都是屬于合同的主體,那么涉及到收取1元錢是否合理的問題,就要以合同上的約定為準。如果合同中已經(jīng)清楚地注明了相關的條款,那么合同的主體就要依照合同執(zhí)行。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