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長春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2016-05-08 
        新華社長春5月7日專電(記者吳昊劉碩)過馬路等綠燈、按線行駛、停放時車頭沖外……從4月中旬,長春市開始為期9個月的集中整治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不到20天處罰交通違法上千件。

        位于長春市中心的重慶路、西安大路十字路口,來自吉林大學的志愿者馬曉東正和同學一起舉著小旗協(xié)助交警疏導交通。他們負責在斑馬線附近引導過路行人過馬路時“走斑馬線”“看紅綠燈”。

        長春市公安局交警何志剛在給一輛沒有將車頭沖外停車的SUV貼上“停車告知單”,并將車輛信息錄入了交警執(zhí)勤記錄系統(tǒng)中。“第一次發(fā)現(xiàn)車輛未按規(guī)定停車,警員在進行記錄后會提醒車主注意,如果累計3次以上仍不改正的將進行處罰?!焙沃緞傉f。

        長春市公安局局長李祥介紹,除了交警,公安機關(guān)還出動了包含轄區(qū)派出所等其他警種的3600多名民警參與其中。交警部門在市區(qū)重新安裝了禁停標志,市政部門重新劃出了街邊停車位,如在長春市主城區(qū)就新劃了8700多個停車泊位。

        截至“五一”小長假結(jié)束,長春警方已勸阻、教育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72139人次,處罰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1095件,清理亂停放非機動車1188輛;處罰亂變道違法4727件、亂鳴笛違法418件;扣留機動車384臺,暫扣駕駛證64件。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