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我省強化措施推動治超工作持續(xù)深化
2016-03-30 
        我省充分認識治超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艱巨性和反復性,在“十二五”期間治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全省大規(guī)模、大范圍、跨區(qū)域及長距離的超限運輸得到有效遏制的基礎上,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加快推動治超長效機制建設,不斷鞏固和擴大超限治理成果。一是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主體責任。積極建立完善“定職、考核、問責”的治超目標責任管理體系,推動將治超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完善部門聯(lián)合協(xié)作機制,進一步明確治超各部門職責分工。推動制定治超責任追究辦法,對沒有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在績效考核中名次靠后的進行通報;對監(jiān)管不力、玩忽職守、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二是推進治超立法工作。積極推進啟動治理超限運輸地方性法規(guī)立法工作,將非現場執(zhí)法等管理手段通過法規(guī)加以明確,為治超工作提供法制保障。全面梳理和重新出臺治超有關的規(guī)范性文件和政策,健全完善治超法規(guī)政策體系。三是加強超限檢測站建設和管理。加快新批準調址的16個站點的建設進度,力爭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認真落實公路安全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新建、改建、擴建公路時,同時規(guī)劃報批超限檢測站,與擬建公路同時設計、建設和交付使用,并納入公路養(yǎng)護工程范疇,根據有關設施的使用年限定期進行維護更新和升級改造。四是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有步驟、有計劃地在重點路段安裝不停車預檢系統(tǒng),同時充分利用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天網工程、智能城市、交警卡口、智慧公路等信息化網絡和設施,加強信息共享,提高治超執(zhí)法效率。五是突出抓好貨運源頭監(jiān)管和追蹤處理。在實施派駐管理和重點巡查的基礎上,試點在源頭單位主要出入口實施定點監(jiān)管措施。探索對違法超限運輸車輛實行“一車四查”,由相關部門分別追究違法司機、車主單位、貨源單位、改裝單位的責任。六是加強高速公路治超工作。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4〕55號)要求,禁止違法超限運輸車輛駛入高速公路。積極發(fā)揮高速公路省界超限檢測站作用,根據需要采取分道行駛措施,探索不停車檢測和計重收費與治超執(zhí)法的聯(lián)動機制。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