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濟南交警第一個“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在高新建成
2015-12-09 
        舜網訊水果超市、服裝超市、煙酒超市在生活中隨處可見,但您知道“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嗎為有效調處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糾紛,濟南交警協同司法、保險、仲裁等有關部門,在高新區(qū)創(chuàng)建第一個“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

        記者在交警部門了解到,“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主要包括行政調解、人民調解、仲裁、人民法院訴訟、律師援助、保險企業(yè)參與六種調解方式:

        當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采取行政調方式。人民調解是在事故各方在自愿的原則下,人民調解員對事故的損害賠償進行調解,調解員向辦案民警了解事故情況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當事各方訴求,對雙方進行勸解,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達成協議,化解矛盾。調解達成協議的,制做人民調解協議書,達不成協議的可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故訴訟。如當事雙方在事故發(fā)生后,自愿將其爭議提交由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可選擇仲裁調解,受該裁判約束。各方當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無法通過調解的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申請,進入司法訴訟程序。

        幾種調解方式充分尊重群眾的意愿,不強迫當事人接受調解方式或調解結果。當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調解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并同時實現了調解過程上的銜接,使當事人在調解超市內即可完成全部調解過程。

        據了解,今年在高新區(qū)創(chuàng)建的第一個“道路交通事故調解超市”,截至目前共調解交通事故77起,占一般程序處理事故的82%,有效化解了交通事故糾紛。下一步計劃在全市每個區(qū)建立一處,構筑維護社會穩(wěn)定的交通事故調處新機制?!?br />
        作者:王嬌陽

        本文來源:舜網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