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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瓊廳長到商丘、平頂山督導縣級交通運輸執(zhí)法體制改革
2015-09-19 
        商丘市交通運輸局:9月15日,省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專題領導小組組長、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張瓊帶領相關負責同志到商丘市巡查督導縣級交通運輸執(zhí)法體制改革。商丘市副市長江文玉等參加了座談。會議聽取了商丘市縣級改革推進情況匯報,廳行政執(zhí)法局(總隊)長魏金立同志對商丘市推進縣級改革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分析指導,并介紹了其他市、縣的經驗做法。商丘市副市長江文玉代表市委、市政府作表態(tài),力爭在11月底前完成縣級改革任務。

        針對推進縣級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張瓊廳長強調指出,省委、省政府將交通運輸執(zhí)法體制改革列為十項重點督辦事項,要求年底前必須全面完成。省政府已將縣級改革完成情況納入“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專項治理活動督導范圍,對因措施不力導致改革任務不能按時完成的市、縣實施問責。省廳與商丘市要加強溝通,認真分析存在問題,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進縣級執(zhí)法體制改革。一要加強政策研究。把改革政策摸清、吃透,用足、用活,尤其要在創(chuàng)新富余人員分流方式方法、拓寬安置渠道上下功夫,確保改革順利推進。二要加強溝通協調。交通、公路部門要主動作為,積極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匯報改革中存在問題,爭取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加強與編辦、財政、人社等職能部門的協調溝通,凝聚改革合力。三要強化治亂治超。要吸取永城事件的教訓,強化監(jiān)督、制約機制,通過建章立制,堅決杜絕新的執(zhí)法機構出現執(zhí)法亂象;通過規(guī)范管理,實現有效治超,以治超實績檢驗改革成效。

        會后,張瓊廳長與商丘市主要領導就商丘市縣級交通運輸執(zhí)法體制改革有關問題進行了會談。

        平頂山交通運輸局:9月17日,張瓊廳長一行到平頂山市督導檢查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并與交通、公路等相關單位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市長張國偉出席座談會。

        座談會上,平頂山市交通運輸局匯報了該市交通運輸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工作開展情況,省廳行政執(zhí)法局局長魏金立介紹了其他地市經驗做法。

        張瓊廳長提出要求,在行政執(zhí)法體制改革上,平頂山市要追趕超,確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在治超上,要加大治超力度,把好源頭,嚴厲打擊超限超載車輛。

        張國偉市長表示,我市將明確工作重點,突出重點,加大督導力度,確保市縣兩級10月底完成改革任務。(商丘市交通運輸局、平頂山市交通運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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