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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3成交通事故牽涉電動車
2015-09-08 
        

        走機動車道、闖紅燈、違法載人、逆行、截頭猛拐、與行人和機動車爭道搶行……信馬由韁的小電電,不但嚴重擾亂正常的交通秩序,而且成為引發(fā)許多道路交通事故的源頭。據統(tǒng)計,鄭州的交通事故中,三成與電動車交通違法有關。

        【心悸】

        三成交通事故

        都跟電動車有關

        不管多“?!保叭獍F”的小電電,總是交通事故的最大受害者。

        2015年5月22日晚,某職專在校學生張某駕駛一輛改裝過的大馬力電動車,行至鄭東新區(qū)的商務內環(huán)路與西一街交叉口東100米運河橋上時,由于速度過快,車輛失控與路邊停放的一輛奧迪相撞,張某當場死亡。

        “全市每天交通事故的接警數量有700多起,涉及電動車的占到30%多,并且呈上升趨勢?!笔薪谎簿ш犗嚓P負責人說,之前“八成交通事故跟電動車有關”的說法,并非來自警方的權威數據。

        【盤點】

        逆行超速闖燈

        引發(fā)事故占四成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相撞時,非機動車本是弱勢的一方,但事故大多因非機動車主違法行駛造成,故需要承擔主要責任,交警處理時,對他們既同情又無奈”。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非機動車闖信號燈、駛入機動車道、騎車帶人、逆向行駛、搶道行駛等違法現象比比皆是,交通法規(guī)對很多非機動車主形同虛設,這不僅成為城市的交通隱患,還會引發(fā)更多的交通事故,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

        據警方統(tǒng)計,在2013年全市交通事故4項指數的前10名中,電動車逆向行駛、電動車超速行駛、電動車闖紅燈、電動車走快車道引發(fā)的交通事故占四成,至少12人在事故中喪生,數百人受傷。

        市民王林也坦言,每次開車過路口,即便是綠燈也不敢加油門快速通過,而是輕點剎車,“就擔心會有騎電動車、自行車的突然闖紅燈冒出來,剎不住車”。

        “電動車是‘人包鐵’,汽車是‘鐵包人’,一旦發(fā)生碰撞,電動車騎行人發(fā)生意外的可能性很大。”市交巡警三大隊一民警告訴記者,路口的信號燈就是生命之燈,但是,很多電動車車主卻對信號燈視而不見,不管有車沒車只管闖,他們認為機動車不敢撞,可有時候不是機動車要撞,而是電動車闖紅燈的時候,甚至沒有給機動車司機反應過來的時間,結果難免造成慘劇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事故,先不說責任如何認定,只要發(fā)生死亡車禍,被奪去性命的絕大多數為電動車駕駛人一方。

        【提醒】

        見大貨車離遠點

        小電電惹它最受傷

        據悉,在所有的事故中,受傷害最嚴重的是電動車跟大貨車相撞發(fā)生的事故。

        2015年7月24日凌晨2時許,西四環(huán)與馬寨同興街交叉口向南50米,一名男子躺在西四環(huán)西半幅的快車道上。男子身穿短袖襯衣,頭下的地面上一大攤血跡。路面上到處是電動車散落的破碎部件。

        一輛水泥罐車停在大約100米遠的地方,水泥罐車車頭右前方有一個明顯的凹陷。

        據了解,死亡的男子在快車道上騎電動車逆行,被正常行駛的水泥罐車撞了一下。隨后,又有兩輛逆行的渣土車從后面趕上來連撞男子兩次。遭遇“三連撞”的男子當場死亡……

        據鄭州警方統(tǒng)計的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重型貨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數據顯示,在這一年中,鄭州市共發(fā)生重型貨車死亡交通事故59起,其中69.49%的受害者都是騎電動車或自行車的非機動車主,尤其是在夜晚,更是要遠離大貨車。

        【尷尬】

        僅靠現場執(zhí)法

        很難有效監(jiān)管和查處

        電動車在交通事故易“受傷”,一方面是因為電動車車主“任性”違法行為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對電動車生產、銷售監(jiān)管弱,導致超標電動車得以上路,而在路面違法查緝過程中,由于警力不足等問題也面臨困境。

        記者了解到,盡管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電動自行車的行駛速度應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但九成電動車的時速都超過20公里;而且電動自行車剎車條件差,駕駛人和乘車人無任何防護,一旦高速行駛的情況下與汽車相撞,猶如以卵擊石,傷亡慘重。

        此前,鄭州市20家單位曾聯(lián)合下文,加強對非機動車和行人的出行管理,提出對于違法者,除罰款20元外,還要在街頭站崗兩小時,并通報至單位,但實際效果并不明顯。一名交警說,新規(guī)出來后,執(zhí)法時需要違法者出示身份證,報單位(社區(qū))名稱,有人說沒帶身份證,有人說沒錢,還有人態(tài)度蠻橫:“不就是罰款嗎?你咋恁多事,有完沒完1

        他說,機動車車主登記的都是真實姓名和住址,但是目前電動車車主身份難以確認,有的電動車車主肇事后逃逸找不到人,一些事故現場也因為車主身份不能確認,無法盡快處理。

        據了解,鄭州的電動車超過200萬輛,而鄭州市2010年統(tǒng)計的在職交警有1600人,就是全都走上街頭,也明顯力不從心。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類納入管理。對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罰力度較低,而且電動車只能靠交警現場查處,很難形成有效的監(jiān)管和查處。

        ■民警提醒

        采訪中,不少交警也提出,治理非機動車違法問題的關鍵,還是提高大家的交通守法意識。很多非機動車主守法意識淡薄,沒有意識到違法的嚴重性和危害性,所以,教育引導大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僅僅依靠交通管理部門的力量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大象融媒東方今報記者李瑋/文首席記者袁曉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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