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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旅客并非“唐僧肉”,高鐵切莫“見利忘義”
2015-09-01 
        據《揚子晚報》報道,有乘客在乘坐高鐵時,在餐車上遭遇“強制消費”——如果坐在餐車里,就必須要買杯一次性紙杯盛著的價值88元的茶水,不買就被驅逐,這不僅有宰客之嫌也涉嫌強買強賣。除了“天價茶水”,高鐵上的盒飯銷售也頻現怪象,有旅客想在高鐵上買盒飯,卻發(fā)現只有65元和95元兩種價位的,對明確規(guī)定必須供應的15元低價盒飯,工作人員卻辯稱“賣完了”。

        這些怪象令乘客忿忿然。一方面,應看到高鐵上的茶水、盒飯等經營,是在商言商,必然遵循商業(yè)邏輯,有逐利的動機,不可能要他們當公益慈善家;另一方面,本是餐車何以變成茶吧?茶價、盒飯該不該定那么貴?早在2007年,當時的鐵道部新聞發(fā)言人曾公開表示,列車餐車是供旅客用餐的,如果餐車改為其他的用途,來買賣座位,肯定是不符合規(guī)定的。由是觀之,擅自將餐車變?yōu)椴璋?,已涉嫌違規(guī)。

        高鐵不是高價鐵路,也不是“貴族專列”,更不能把乘客當“唐僧肉”?!熬訍圬敚≈械馈?,無論是高鐵上的茶水還是盒飯,都必須合法經營,不能違法,也不能違規(guī)。正如列車必須在軌道上行駛一樣,高鐵上的經營服務也必須在法治軌道上行駛,那些掉進錢眼里的餐車經營能給鐵路部門帶來好口碑嗎?

        高鐵經營,市場化是企業(yè)屬性的必然,但是過度市場化就會留下種種隱患。應看到,高鐵走市場化之路,大方向沒有錯,但針對已經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問題,富有監(jiān)管之責的鐵路總公司有責任及時出手鏟除,關鍵是要鏟除滋生問題的土壤。高鐵畢竟也是客運列車,還是應當在服務上下功夫,這也是許多乘客為什么懷念上世紀80、90年代列車客運服務的原因。那時候的客運列車盡管舊點、慢些,但乘務員笑臉迎客,端茶倒水,打掃衛(wèi)生,其溫馨的服務態(tài)度令人難以忘懷。

        高鐵經營服務應以人為本,以乘客為中心,切莫“見利忘義”,這應當是經營者的基本遵循,也是最基本的法治底線。習近平總書記說過,企業(yè)在努力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過程中,需要不斷回報社會,感恩社會,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其實,承擔社會責任的前提就是合法經營,誠信經營,如果只追求經濟效益而忽略了社會效益,這樣的企業(yè)能走多遠?

        (原標題:人民網評:旅客并非“唐僧肉”,高鐵切莫“見利忘義”)

        本文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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