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高鐵“霸王茶”莫因小失大
2015-09-01 
        上周二,南京市民羅先生向記者投訴,說自己在乘坐G3次列車從北京南站前往南京南站時,在餐車上遭遇“強制消費”——如果坐在餐車里,就必須要買一杯價值88元的茶水。羅先生不想買,但乘務(wù)員屢次推銷,最后他煩不勝煩便買了一杯。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事實的確如此。

        (8月31日《揚子晚報》)

        對于無座旅客而言,能到餐廳蹭一會兒座,顯然是一件非?!靶腋!钡氖?。但如今在一些高鐵上此舉行不通了,因為你坐下來可以,但前提是要點茶消費,而這茶,最便宜的一杯也要88元。當然,你也可三到四個人合點一壺,一壺最低是300元。這么貴的價格,旅客怎能接受?有南京乘客算了一筆賬,徐州到南京二等座票價是149元,加上一杯88元的茶,跟254元的一等座差不多了。早知如此,還不如干脆買一張一等座票呢。

        面對旅客的不情愿,餐廳服務(wù)員自有妙招,一是強調(diào)坐茶座必須點茶,即使你買一份飯,那吃完了也要立即走人;二是來來回回反復推銷,輪番轟炸,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直逼得你沒有退路,只得咬牙掏錢點茶,購買一刻安寧。本應清香宜人的茶水,這時在乘客看來,無疑成了一杯令人皺眉的“苦水”。

        表面看來,高鐵餐車在不增加硬件設(shè)施的前提下,成功拓寬了經(jīng)營空間,尋找到了新的收入“增長點”。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高鐵餐廳在推銷茶水過程中,有變相強制消費之嫌,“霸王”味非常濃;而且,茶水88元的最低消費價格只是鐵路部門自定,并沒經(jīng)過物價部門批準,如果旅客較真起來,高鐵弄不好還要吃官司,甚至受到處罰,最終落得個得不償失的下常

        這還不是最主要的,更為可怕的是,高鐵置公共服務(wù)職能于不顧,叫賣“霸王茶”,從旅客身上“搶錢”,這會嚴重損壞鐵路部門的自身形象,引發(fā)公眾的強烈不滿。這種信譽上的巨大損失,與賣“霸王茶”所獲得的蠅頭之利相比,可以說是因小失大。

        事實上,鐵路部門因小失大的事不僅賣“霸王茶”這一件。比如廉價盒飯,一些列車組總是以“賣完了”為理由實行斷供,以逼旅客購買高價盒飯,獲取更高的利潤。但旅客卻舍不得花那么大的價錢,要么自帶食品,要么忍著。結(jié)果高價盒飯的銷量非常有限。倘若敞開供應廉價盒飯,實現(xiàn)薄利多銷,顯然能賺得更多的錢,并獲得旅客的口碑。

        看來,鐵路部門真的應該好好反思自己的經(jīng)營行為,別再干那些因小失大的事。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wù)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jīng)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