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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阻橫穿馬路遇神答復:不是你老婆不用你管
2015-08-12 
        從7月10日開始,重慶九龍坡警方在轄區(qū)開展了行人亂穿馬路行為的整治行動。今(10)日,記者從九龍坡警方了解到,一個月來,警方糾正行人交通違法行為2369起,其中教育警告1357人,罰款1775元。

        橫穿馬路的年輕人占20%大多“知錯就改”

        7月16日上午9點45分,川美大門外,22歲的小李不顧交通信號燈,也不走人行橫道,隨著車流直接斜線過馬路,因為情形危險,黃桷坪交巡警大隊民警立即將其攔下。

        小李向民警解釋:“因為上午10點公司要開會,現(xiàn)在我還在大四實習,如果遲到會被罰款100元,所以就沒有等紅燈,直接從對面穿過來了。”考慮到小李還是學生,執(zhí)勤民警對其依法罰款5元。

        經(jīng)民警教育后,小李表示今后就算再急也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亂穿馬路。

        據(jù)九龍坡警方統(tǒng)計,一個月來,在教育警告的1357人中,30歲以下的占19.3%,而年輕人違規(guī)過馬路時的借口多是“趕時間”、“有急事”和“沒注意看交通信號燈”三種。在處理過程中,年輕人多數(shù)都屬于“知錯就改派”,對于交巡警的批評教育和處罰能夠虛心接受。

        民警勸阻遭遇神答復“我不是你老婆撞死不用你管”

        7月21日,在楊家坪環(huán)島國美電器門前,張女士抱著自己5歲的女兒準備從國美電器一側(cè)到新世紀購物中心。

        雖然人行天橋就在前方不到50米處,但為了圖省事,她打算抱著孩子跨過路邊防護欄,橫穿馬路。由于防護欄有點高,她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跨越”,便又抱著孩子從前方一護欄缺口處鉆了出去。

        就在女子準備過馬路時,楊家坪大隊的民警發(fā)現(xiàn)了,并呼喊女子不要危險通過,然而張女士并沒有理會民警的提示,在快速行駛的車流中徑直朝對面走去。

        為了防止發(fā)生危險,民警并沒有去追張女士。在一個月的整治行動中,民警發(fā)現(xiàn)這樣“我行我素”的市民還不少。

        一次在巴國城紅綠燈路口,民警陳平勸阻一位年齡40歲左右的女士不要橫穿馬路,該女士卻一臉不屑,還諷刺說:“我又不是你老婆,不用你操我的心,撞死不用你管?!?br />
        “紅燈長、太陽曬、趕時間”成橫穿馬路三大理由

        針對每一位違章過馬路的行人,警方都詢問了原因,“紅燈長、太陽曬、趕時間”名列前三,大多數(shù)的行人表示自己等紅綠燈的極限是60秒,對于看到60秒以上的紅燈基本就不愿意等了。但實際上,據(jù)九龍坡警方統(tǒng)計,轄區(qū)1300余個紅綠燈路口中,超過60秒的不到20個。

        對于有天橋和地道不愿走的情況也比較普遍,不少橫穿馬路的市民給出的理由是:“天橋沒有電梯,地道容易迷路。”

        警方提醒:處罰會更嚴不認會發(fā)函

        據(jù)九龍坡警方介紹,今年以來,九龍坡區(qū)因為行人違章過馬路而發(fā)生的交通事故達到101起。

        據(jù)九龍坡區(qū)交巡警支隊綜合大隊余顯芳警官介紹,民警進行整治時,首先會對橫穿馬路的市民進行勸阻、宣傳和教育,如果市民不聽勸阻,強行橫穿馬路的,嚴重影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的,將處5元以上或50元以下罰款。

        余警官表示,此次整治行動前期以批評教育為主,目的是讓市民逐漸養(yǎng)成文明行為,從8月11日進入第二階段,將進行嚴厲的處罰。

        如果行人強行橫穿馬路并拒絕罰款,九龍坡警方將登記身份證后向其單位發(fā)函,無單位者向其所在居委會、街道發(fā)函;同時,也可能采取與居委會合作的方式,讓其姓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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