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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社會呼喚交通文明與法治
2015-08-11 
        □秦娟

        近來,“路怒族”的新聞不斷見諸媒體,中國行車交通文明和法治建設短板再次引發(fā)熱議。

        到2014年底,我國汽車保有量達1.54億輛,汽車駕駛者超過2.46億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都市化進程加速,只花了幾十年時間就走完了發(fā)達國家一個世紀的汽車發(fā)展歷程。中國汽車工業(yè)和交通路網建設日新月異,硬件發(fā)展速度和規(guī)模讓很多國家望塵莫及,但在駕車人素質和法規(guī)制定處罰等方面卻落在了后面,汽車文明和法治建設沒能跟上飛奔的車輪。

        從已經發(fā)生的行車交通事件中,可以看到強行超車、隨意插隊、別車、競逐、謾罵、違規(guī)變道等不文明行為,在我國每年發(fā)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shù)里,九成是由駕駛者違法行為導致的,超速、逆向行駛、未按規(guī)定讓行等因素一直高居公安部公布的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行為前列。

        筆者認為,解決行車文明問題既需要軟約束(交通文明道德建設),又需要硬約束(交通法治建設),兩手都要硬。從交通文明和交通法治建設兩方面抓起,方能起到標本兼治、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交通文明建設軟約束方面,需大眾參與,共建文明交通環(huán)境。交通安全與每個人息息相關,人們行車、走路的交通行為決定了交通秩序的好壞和道路是否暢通,能集中體現(xiàn)一個城市、地區(qū)乃至國家的交通管理水平和社會文明程度。交通活動中的不文明現(xiàn)象、陋習更成為安全出行的隱患。交通不文明行為輕則影響交通秩序,重則釀成車禍危及生命,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文明重在行動,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需要社會共同參與。我們應當檢查自身行為,從點滴的交通陋習改起,從告別不文明交通行為做起,遵守交通法規(guī),共同打造文明交通、平安交通、和諧交通。

        在交通法治建設硬約束方面,需還上交通法治欠賬。政府雖然做了很多工作,如出臺嚴格的法律規(guī)范等,但由于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不禁止機動車變更車道,對“隨意”兩字定義模糊,導致執(zhí)法者調查取證困難。

        機動車在正常行駛中違反規(guī)定隨意變更原行駛車道,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行為,屢見不鮮?!兜缆方煌ò踩▽嵤l例》規(guī)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兩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而且,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在道路行駛過程中,故意別車等行為造成交通事故,并不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因其涉及主觀惡意,故肇事者將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受領更加嚴苛的刑事處罰。

        此外,違法不究比沒有法律更可怕。在交通文明和交通法治建設上,包括汽車文明在內的所有文明養(yǎng)成不僅需要正面激勵,也需要負面案例的處罰來威懾,同時需要加強交通法治建設,制定嚴格的交通法規(guī),對不文明行為造成的后果嚴格處罰,使人人敬畏交通法規(guī)。大量交通事故血案警示人們,在汽車社會還上交通文明和法治建設的欠賬刻不容緩。

        (作者系河北省交通運輸廳公路管理局黨委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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