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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集安至滿浦界河公路大橋中方引橋和接線工程建設項目TJ01標段施工招標資格預審
2015-08-10 
 中朝集安至滿浦界河公路大橋中方引橋和接線工程建設項目

 TJ01標段施工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朝集安至滿浦界河公路大橋中方引橋和接線工程建設項目已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中朝集安至滿浦界河公路大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發(fā)改基床2014〕195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央專項建設資金(車購稅)、吉林省財政性資金和項目法人自籌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40.0%:33.3%:16.7%。項目法人(招標人)為集安市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吉林省集安市。

 技術標準:雙向四車道一級公路,設計速度60公里/小時,路基寬度23米。

 標段劃分:TJ01標段,全長約8.8公里。

 主要工作內容:路基、橋梁(其中含引橋30米/1座、小橋84米/1座、公鐵立交橋607米/1座)、涵洞、路面工程。

 計劃工期:2015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31日。

 2.2 申請人應認真考慮本項目因征地拆遷等外部環(huán)境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開工遲緩或整體工期順延等情況,相應費用不另行補償。

 2.3 本項目履約擔保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10%,履約擔保形式為現(xiàn)金。

 3.申請人資格最低要求

 3.1 企業(yè)資質最低要求:申請人應具備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yè)資質。

 3.2 企業(yè)工程業(yè)績最低要求:申請人應累計完成過下列在2010年1月1日之后頒發(fā)交工驗收證書的已建主包工程:

 (1)一級公路路基工程30公里;

 (2)一級公路瀝青混凝土路面工程30公里;

 (3)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公路大橋2座。

 3.3 申請人應在人員(其中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需具備一級建造師資格,且擬委任的項目經(jīng)理和項目總工應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座橋長≥500米或單跨跨度≥100米的公路大橋工程)、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 本次資格預審不接受聯(lián)合體資格預審申請。

 3.5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能同時通過同一標段的資格預審。國務院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直接監(jiān)管的中央企業(yè)均不屬于本條規(guī)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通過同一標段的資格預審,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級子公司不能同時通過同一標段的資格預審。

 3.6 對于由交通運輸部審核、審批資質的施工特級和一級資質企業(yè),在本公告規(guī)定的申請截止時間前未列入全國公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tǒng)“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yè)名錄(最新)”的,不能通過本次招標投標活動的資格審查。

 3.7 本項目招標采取資格預審和后審相結合的辦法。在整個招投標工作期間,招標人將對申請人遞交的資料進行必要的核查,若發(fā)現(xiàn)申請人提供了虛假資料,將取消其投標或中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吉林省交通運輸廳施工企業(yè)信用等級評價的重要依據(jù)。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有限數(shù)量制。

 5.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5.1 請申請人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時間,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南環(huán)路交匯處)4樓吉林省交通招標咨詢中心窗口,由經(jīng)辦人(僅限資質證書副本中所列的法定代表人、企業(yè)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均可)原件、單位介紹信、經(jīng)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的復印件一套購買資格預審文件。

 5.2 資格預審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售后不退。

 5.3 招標人將于2015年8月20日~21日組織人員按購買文件的先后順序分時段對申請人的證明材料進行現(xiàn)場驗證。

 6.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6.1 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15年8月27日9:00,申請人應于當日8:00至9:00將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人民大街與南環(huán)路交匯處)4樓吉林省交通招標咨詢中心窗口。

 6.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資格預審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吉林省交通運輸廳網(wǎng)站、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和《東亞經(jīng)貿(mào)新聞》上發(fā)布。

 8.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集安市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吉林省交通招標咨詢中心
地址:吉林省集安市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長沙路1555
郵政編碼:134200
郵政編碼:130033
聯(lián) 系 人:關興華
聯(lián) 系 人:馮坤
電話:0435-6223944
電話:0431-84683821
傳真:0435-6223944
傳真:0431-84683821/85677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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