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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樂交警整治摩托車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015-08-05 
        本網訊(郝宣平)為有效加強城區(qū)交通秩序管理,嚴厲整治摩托車和非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按照支隊關于《全市城區(qū)開展大功率摩托車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靜樂交警大隊根據轄區(qū)實際情況,迅速落實整治措施,積極開展了摩托車、電動自行車以及老年人和殘疾人代步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行動。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為有效制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靜樂交警大隊積極采取行動,成立了以交警大隊長康恃華為組長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轄區(qū)內的實際情況進行了細致的分析,制定了《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隱患為目標,加大整治力度,為群眾出行創(chuàng)造一個良好的道路交通環(huán)境。

        二、加大執(zhí)法力度,嚴懲交通違法。

        靜樂交警大隊根據轄區(qū)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行以及此類車輛行動靈活、通行范圍分散的特點,高峰時段采取定點執(zhí)勤與流動巡邏相結合的方式、平時固定卡點集中查車,對無證駕駛摩托車上路的駕駛人一律拘留;對駕駛無牌摩托車上路行駛的一律扣車,有合格證、購車發(fā)票等有效證據的,強制辦理上戶手續(xù)后放行;對電動自行車不按規(guī)定車道行駛、違法載人載貨、違法停車等嚴重違法行為,堅決進行嚴厲處罰,事故隱患不消除不放行;對老年人和殘疾人代步車駕駛人的違法行為進行說服教育,對不聽勸阻的給予警告,并集中講解交通安全知識,直到真正領會為止。

        三、大力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營造濃厚氛圍。

        靜樂交警大隊利用微信、微博、手機平臺、LED顯示屏、電視臺、靜樂時報等宣傳媒體對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違法行為的危害性以及整治的目的、意義進行廣泛宣傳;宣傳民警深入社區(qū)、企業(yè)、農村以發(fā)放宣傳資料、面對面講解交通法規(guī)、以案說法等形式,對群眾進行現身說法,不斷提高廣大群眾交通安全意識。

        四、規(guī)范執(zhí)法、強化保障。

        為促進警民關系和諧,民警在查糾違法行為過程中,靜樂交警大隊要求執(zhí)勤民警嚴格按照執(zhí)勤執(zhí)法工作規(guī)范的有關程序,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規(guī)范執(zhí)法,嚴禁亂查、亂扣和工作簡單粗暴,積極做好解釋工作,切實保護好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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