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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速公路提速后開出首張吊銷駕照罰單
2015-07-30 
        本報訊

        (江西日報記者余紅舉通訊員趙靜波)7月27日,駕駛員許謀駕車在福銀高速公路上疾馳,時速高達(dá)182公里/小時,被高速交警依法罰款1000元并吊銷駕駛證。這是7月1日我省高速公路提速以來,高速交警部門開出的省內(nèi)首張吊銷駕駛證處罰單。

        當(dāng)天8時39分,高速公路測速儀抓拍到一輛掛著陜西牌照的小轎車,行駛在福銀高速公路撫州市黎川縣境內(nèi)時,時速高達(dá)182公里/小時,超速比例達(dá)到51%。9時許,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直屬三支隊第四大隊交警在福銀高速黎川收費站將車輛攔下,并對駕駛員許師傅進(jìn)行了詢問調(diào)查。

        許師傅當(dāng)場承認(rèn)了超速駕駛的違法行為,并道出了超速的原因。原來,許師傅的一名親戚突然去世,他匆忙從陜西西安驅(qū)車出發(fā)前往福建福清。隨后,民警依法對許師傅超速50%以上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1000元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從2015年7月1日起,我省高速公路小車限速從原來的100公里/小時提高到120公里/小時。時速達(dá)到180公里/小時以上的,罰款1000元至2000元不等,并吊銷駕駛證。

        本文來源:大江網(wǎng)-江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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