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路橋資訊 > 正文
莫讓“一座兩賣”損耗中國鐵路的品牌信用
2015-07-22 
        20日,網友“夢”在社交平臺上寫到,她從南昌火車站上車,列車上發(fā)現車廂內她購買的車票座位上已有人入座,原以為出示自己的車票后對方就會讓出位置,結果沒想到對方持有一張相同座位號的火車票,且都通過了實名認證。(7月20日中國江西網)

        一張相同日期、相同車次、相同座號、相同區(qū)間的火車票可以賣給兩名不同的旅客,這是真的嗎?說實話,我認為不可能。但就是在上周六,我卻親身經歷了這樣的事,顛覆了我的原有認知。那天我的妻子通過自動售票機購買了一張G456次棗莊到曲阜東的火車票,上車以后發(fā)現座位上已經有一名旅客,當我們想讓人家讓座時,他卻出示了一張和我妻子座位號相同的火車票。當時就搞得我們一頭霧水,不知道到底是哪個環(huán)節(jié)出現了問題,好在當時車廂內還有幾個空座,我們也懶得再找列車員理論,就坐在了旁邊的座位上。

        事后和朋友們說起這件事,他們也認為這事太過匪夷所思,猶如“中大獎”的概率一般。可是當我看到中國江西網的報道后,才發(fā)現“中大獎”的人還不止我一個。通過“度娘”再次深入了解此事,發(fā)現火車票“一座兩賣”早已不是第一次出現。早在2013年8月26日《楚天都市報》就曾以《一個座位賣出兩張火車票?》為題做過報道,而后在2014年9月28日人民網也有類似的報道。如果說火車票“一座兩賣”只是偶爾發(fā)生一例,倒是情有可原,畢竟誰也不能保證機器是百分之一百的正確,但是就目前來看已經呈多發(fā)趨勢,這就不得不引起鐵路部門的注意了。

        要知道,火車票雖小,但是對旅客和鐵路部門的意義卻十分重大,因為火車票不僅是旅客乘坐火車的憑證,更是相當于旅客與鐵路部門之間的運輸合同,在旅客購得火車票之時,此合同即生效,旅客和鐵路部門都要積極主動的履行好自己的義務。比如旅客應該按照火車票上規(guī)定的時間,提前做好乘車準備,而鐵路部門則須按照火車票上所標示的座位號碼提供座位。假如出現了“一座兩賣”的現象,必定會導致一名旅客無座可坐,對于這名旅客而言,鐵路部門就是沒有嚴格按照合同規(guī)定履行好自己應盡的義務,屬于失信行為,如果旅客要追究責任,鐵路部門自然是難辭其咎。

        “千里之堤,毀于蟻穴。”希望這起貌似很小的“烏龍”事件能引起鐵路部門的重視,盡快完善實名制購票的唯一性和安全性,對一些類似這樣的問題也要出臺相應的應急處置或是補救措施,特別是在當前中國鐵路正在大步走出國門的關鍵時期,切莫讓“一座兩賣”損耗了來之不易的品牌信用。

        文/雷鷂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注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yōu)秀作者!)

        本文來源:紅網

        
Copyright © 2007-2022 cnbridge.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務熱線:010-64708566 法律顧問:北京君致律師所 陳棟強
ICP經營許可證100299號 京ICP備10020099號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2031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