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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縣交管大隊開展亂停亂放專項整治助力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
2015-05-14 
        

        為進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南昌縣交管大隊按照《南昌縣創(chuàng)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實施方案》和《南昌縣公安局創(chuàng)建全國縣級文明城市創(chuàng)建工作實施方案》的總體要求,積極為我縣2017年順利跨入全國縣級文明城市行列作貢獻。從5月初開始,在全縣范圍內組織開展機動車亂停亂放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全力營造我縣良好的交通秩序。5月1日至5月11日,共查處亂停亂放機動車1500余輛,道路通行狀況明顯改觀。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確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大隊成立了機動車亂停亂放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交管大隊大隊長龔良玉任第一組長,教導員黃瓊任組長,大隊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各執(zhí)勤中隊、機關科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具體為:停車秩序整治組、停車管理規(guī)范組、督導檢查考核組、執(zhí)法執(zhí)勤保障組。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活動的組織領導、指揮調度、檢查落實。

        二、落實“五個一律”。按照控規(guī)區(qū)、一般區(qū)的標準,充分利用攝像機、照相機、警務通、視頻監(jiān)控等科技裝備,采取警告、罰款、貼單、抱輪、清吊拖移等方式,全面開展亂停車輛的集中整治工作。嚴格按照“五個一律”的措施實行嚴管嚴查嚴處,即:一是對在“兩城一區(qū)”主干道亂停亂放的車輛,一律依法按上限予以處罰;二是對控規(guī)區(qū)主干道的亂停放車輛,一律予以清吊拖移(抱輪);三是對在人行道亂停放的車輛,一律予以清吊拖移(抱輪);四是對配建停車嘗社會公共停車場周邊300米以內道路上亂停放車輛,一律予以清吊拖移(抱輪);五是對亂停亂放車輛存在其它違法行為的,一律合并處罰。

        三、突出整治重點。重點整治縣城蓮塘城區(qū)、小藍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昌南新城轄區(qū)主次干道路;重點整治存在車輛亂停亂放較突出的酒家、娛樂場所、商嘗醫(yī)院等單位門前,規(guī)范車輛有序停放;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打擊侵財性犯罪促進“兩提升”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無牌、假牌、套牌、報廢等違法車輛的亂停亂放行為;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五車”整治活動,重點整治“五車”亂停候客行為。

        四、加強法制保障。大隊加強執(zhí)法指導,指導各中隊對亂停亂放交通違法行為從嚴處理,依法按上限處罰。⑴對亂停亂放車輛有多起違法行為的,合并處理;⑵對有交通違法行為未處理記錄的,先消除違法記錄,再予以處罰;⑶對套牌、假牌和假證的車輛,收繳牌證后按上限處罰;⑷對未年檢的車輛,督促車主辦理年檢手續(xù)后予以處罰;⑸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予以強制報廢。

        五、廣泛深入宣傳。一是充分利用網絡、報紙、電視臺、電臺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整治行動的意義、措施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提高群眾文明停車意識,爭取群眾的理解與支持。二是積極邀請電視臺、報刊、網絡等媒體記者隨警作戰(zhàn),報道整治活動,及時曝光典型案例,促使違法行為人自我糾正違法行為,形成濃厚的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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