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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2015年第一批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2015-04-08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為昌吉州2015年第一批重要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已列入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2014-2015年度計劃。招標人為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發(fā)布本項目疆內公開施工招標公告。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本次招標項目位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昌吉州境內,共3個項目3個合同段。計劃工期2015年5月10日-2016年10月1日,預計511日歷天。對各合同段路基、路面、橋涵、路線交叉、安全設施等進行施工招標(具體內容見下表)。

 一、施工各標段情況表

 項目名稱奇臺縣X182線岔口-國家級天文臺-江布拉克景區(qū)公路工程烏拉斯臺-芨芨湖公路岔口-北塔山國有林管理站公路改建工程阜康市S111線岔口-南臺子管護站公路改建工程注:表格中的主要工程數(shù)量最終以招標文件所列數(shù)量為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第一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第二、三合同段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者同時具備公路路基、路面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已錄入新疆交通運輸廳公路建設從業(yè)單位(疆內企業(yè))名錄并在有效期內,其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有相應資質要求、良好業(yè)績和銀行信用。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lián)企業(yè),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對同一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4有以下情況的施工單位不得參加此次投標:①因公路施工拖欠農民工工資、機械臺班費、材料款等債務問題,曾被各級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和保全的;②被列入新疆交通運輸廳或昌吉州交通運輸局黑名單及由于其他原因限制投標的單位。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請于2015年4月8日至201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時間,下同)(節(jié)假日不休息),攜帶有效的單位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交通建設工程從業(yè)單位信用信息備案證書》原件,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書,并附帶以上證書的彩色復印件到烏魯木齊市青年路527號優(yōu)詩美地小區(qū)一期玫瑰園1-A1購買招標文件及圖紙。

 4.2施工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圖紙每套售價¥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xiàn)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踏勘現(xiàn)場時間:2015年4月15、16日上午10:00,集中地點:奇臺縣和阜康市交通運輸局門前;投標預備會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5.2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28日11:00,投標人應于當日11:00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昌吉州公共資源交易大廳(地址:昌吉市寧邊西路與世紀大道交叉口東北角昌吉州市政務中心)。

 5.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4投標人在送交投標文件前,需提交施工每個合同段貳拾萬元人民幣(¥200000.00元),投標擔保需電匯,由投標人基本賬戶一次性匯入。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新疆交通運輸廳網站、西部庭州網及《新疆經濟報》、《昌吉日報》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招標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交通運輸局地址:昌吉市烏伊西路17號電話:0994-2334980聯(lián)系人:林東明傳真:0994-2354330郵編:831100招標代理機構:新疆嘉禾工程咨詢有限公司辦公地址:烏魯木齊市青年路527號優(yōu)詩美地小區(qū)一期玫瑰園1-A1

 郵編:830000電話:0991-8839207 18699108970聯(lián)系人:李志剛徐曉鑫傳真:0991-883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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